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腹泻病人的饮食宜忌
http://www.100md.com 伽玛医生
     文:邵亦军

    慢性腹泻是指病程在两个月以上的腹泻或间歇期在2—4周内的复发性腹泻。

    慢性腹泻的治疗主要应去除病因,这是治疗之根本。但是,饮食禁忌及饮食疗法仍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治疗措施。临床上,有些对某种食物过敏而引起的腹泻病人,在调整饮食品种,注意饮食禁忌之后,可以避免腹泻的复发,收到单纯药物治疗达不到的效果。即便非过敏原因引起的腹泻,注意营养食疗也有助于疾病的康复。

    腹泻病人应注意的饮食禁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

    1.忌食油腻、煎炸的食品,这类食物不易消化,对肠道有刺激作用,甚至于可以加重腹泻,故应列入禁忌。

    2.忌食咸肉、熏肉、火腿、罐头肉类及高脂肪食品,这类食品同煎炸食品一样,不易消化,因此,凡对脂肪消化吸收不良的患者尤其应当严格限制。

    3.乳糖酶缺乏而引起腹泻者,应忌牛奶;蔗糖——异麦芽糖酶缺乏引起腹泻者,应忌食蔗糖,必要时亦应限制淀粉的摄入。

    4.若腹泻为粥样大便,内含泡沫,有酸臭味,并且粪色淡,有未消化的淀粉,为碳水化合物消化不良所致。应当限制碳水化合物、脂肪、含纤维素丰富的食物及胀气食品如萝卜、洋葱头、黄豆、生姜、葱等。

    5.若胃酸缺乏(多见于重度萎缩性胃炎或胃大部分切除术后)。可因蛋白质消化不良而在肠道内腐败导致腹泻,其粪便稀薄呈暗黑色,并具有蛋白质腐败产生的氨臭味,此类腹泻病患者应适当限制蛋白质的摄入。

    6.凡对某种食物(如虾、鱼类)过敏而腹泻者,应当仔细查找引起过敏的食物并避免食用。

    以上饮食禁忌,适用于急性腹泻及慢性腹泻病患者。至于腹泻病患者应当吃什么食品,在这方面没有严格的规定。总的要求是:不违背饮食禁忌,立足于合理补偿因腹泻导致的蛋白质消耗,钾、钠、氯等电解质的丢失以及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的缺乏。

    具体的膳食要求,可参考以下几个方面:

    1.腹泻病在症状明显,便次较多时,可食用稀米粥、开水冲炒面、藕粉、去油肉汤,每次200毫升,一日6—7次。

    2.腹泻病止泻后或病情缓解期:主食以少渣无刺激性为佳。可食用烂米饭、煮软面条、麦片、白面包、米粉等。副食可选用:蛋清、鱼肉、鸡胸脯肉、小牛犊肉、兔肉;低纤维素的蔬菜如菠菜、嫩白菜、生菜、煮苹果、去皮番茄等。饮料方面:可饮红茶或用中药芡实、山药、薏米仁、莲子等煮透去渣后作饮料。

    3.慢性腹泻病人多伴有叶酸、维生素A、D、K,钙、铁、锌的缺乏,有报道说补充锌可使肠道炎症减轻,而补充叶酸又可使腹泻次数减少,因此,可多吃一些含维生素、叶酸、锌的食物。

    摘自《人人健康》, 百拇医药